墨莉修·Lullab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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肥肉粽子

前公司有早餐。

游戏公司嘛,大多都包三餐,有的是餐补,有的是食堂,为的是把你滋润地留在公司,毕竟人也就吃喝拉撒睡,工位就算当代年轻人的家。虽然知道这是一种不差的阴谋,但它有早餐,免费的诶,不吃白不吃——这就是我每天提早十分钟到公司的原因,后来换了工作,新公司没有早餐了,我也就从提早十分钟到岗的勤奋人,变成了在路上狂奔的踩点人——早来一分钟,那都是我亏。

前公司的早餐是堆在前台门口的,那里刚好是一面很大的窗,早上九点半的阳光晒进来,连空气中细小的灰尘都显得美丽曼妙。免费的早餐们就在这隆重的打光中层层叠叠地堆在桌上,热气腾腾,想拿多少就拿多少,常见的是炒米粉,炒河粉,蒸肠粉,配了咸菜的白粥,这四样天天见,回回见,非常地广东特色,可惜同事大多都是外省人,不大买账,因此总是最晚被拿完。还有些特别的,可能一个月只出现几次的,比如中国人民的挚爱:油条与豆浆,油条总是最早被拿完的,豆浆因为不常见又好喝,很浓,喝一杯不够,得装上两杯,总是引得平时爱惜脸面的同事们在最后关头不顾形象,抱起沉重的金属大桶,往自己的杯子里倒,生怕漏掉最后一滴。

白煮蛋也很抢手,每天只有二三十个,是只有早去的人的福利,因此能和到得早的同事成为朋友也是一件很好的事,毕竟可以“先帮我拿个蛋!”,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种内卷,但是在白煮蛋的诱惑下,内卷显然不可避免。

再说西方点心,比如蛋挞,一个长方形的金属大铁盘,上面摆着金黄色,圆圆的蛋挞,一个一个像排列整齐的金牌。面包也有,有时是火腿的,有时是肉松的,有时是奶油的,还有广东名胜菠萝包,一层酥壳趴在柔软的面包上,这些长相一般的尤物们时不时地轮换一下,比不上面包店的好吃,但是胜在方便,很多同事拿了早餐还要再拿一个面包,用小塑料袋兜着,留着下午充饥,比如在四点时从饮水机装一杯温水,再扒开塑料袋,当作一种体面且不要钱的下午茶。

还有别的,肉包、菜包、糯米鸡、辣酸菜饼、煎韭菜饺,它们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,虽然每天早上都一定能吃得饱——毕竟一年四季都有白粥四兄弟坐镇,但是想要吃得有趣,吃出变化,果然还得拼上运气(堵车或挤地铁)和毅力(早起二十分钟)才能拿得到。

肥肉粽子是在这早餐中最格格不入的一个,它出现得少,一个月也就出现几次,频率比油条豆浆还低,却总能撑到最后——即使放到了四兄弟都被拿完了,放到了十点,同事已经开始工作了,放到了十二点,午餐也被送到了公司,只有它还在那儿,孤零零地几个,零落地坐在鲜红色的塑料袋子里,等着午餐结束,保洁阿姨来收拾桌子,它才迟迟地,落寞地被收走。

我一开始也不喜欢它,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我一定不会拿它。太大了,不是常见的那种可爱的棱角分明的端午节粽子,而是敦实,墨绿色的一个——

等等,“一个”这种普通的量词形容不了我对它的敬畏,那得是一头,一头粽子。

它比成年男性的拳头还要再大一圈,像个浇透了水的陶土花盆——就是这么沉重。粽叶缠得紧紧的,缠着黑色的线,透着糯米干结的油光。这一切都决定了它不会让人喜欢——没有剪刀,用什么拆开绳子?长长的粽叶需要拨开,会把手和桌子都弄得黏黏糊糊,在安静的办公室,它墨绿的一条,展开,横在桌上,也过于高调,更何况它是真的很大,坐办公室的没有那么大的体力消耗,吃它是可以预测地,会很撑。而且最重要的是,我问过同事,那个粽子好不好吃,同事沉思了半天,婉转地说,如果你喜欢很大块的肥肉的话,可以试试。

肥肉,花盆那么大的粽子,足以吓退一个两个小时后就要吃午饭的我。虽然曾抱着就吃一次,尝尝呗的心态,类比吃自助餐,但我本身就不喜欢糯米类——汤圆、糍粑、年糕和粽子,这些软糯的东西我一向无福消受。似乎是体质的原因,我和我母亲对糯米类的食物很难消化,因此吃一点就会顶得很难受,家里唯一会出现糯米类食物的时候就是公司发粽子,还总是放到过期。

如果尝试了,实在不喜欢的话,那就扔了,毕竟这东西,不花钱。但是浪费可不是什么好习惯,即使是我这种没什么信仰的人,也牢记着“死后阎王爷会把你浪费的饭都让你吃掉”这样吓唬小孩的话,多少对鬼神存着敬畏,这种奇妙的世界观折射到现实,就是我在将近一年里,都没有碰过这个粽子,并且今后也不打算尝试。

直到那次车祸。

并不是什么悲剧,那条路一向很堵,一项公交车和私家车稍微擦了一下,没有人有危险,只是起了点摩擦,可惜要等下一趟车,于是我迟到了,全场唯一受伤的是我的全勤奖。

那是冬天,广州的冬天总在特别的几天里相当阴冷,乌云密布,我怀着迟到扣钱的悲痛到了公司,四大天王已经被拿光了,连白粥都见了底,只剩下一点点米渣冰冷地躺在不锈钢的桶底,因为早就过了上班的时间,办公室只有键盘和鼠标哗啦啦的响声,差不多是现代版静可听针。我必然不可能在这种寂静中抄起大钢勺去刮粥底,那可太难看了,更何况也没有几粒米能让我刮,低血糖让我头晕目眩,下楼虽然也可以买到早餐,但是那个时间,连肯德基都过了早餐时间,要买就得是十几块钱起步,商业区的物价就是这样不讲道理。

我很冷,我低血糖,我的胃在绞痛,我想吃点热的,于是唯一的选择就只剩下了那一个——那一头,尊敬的肥肉粽子,它摸起来还是温热的。

我用水果刀挑开了它坚不可破的黑绳,又细细簌簌地拆了粽叶,它跟我预想的一模一样,黏黏的粽叶弄脏了桌面和手,但是令人惊讶地,在寒冷的冬天,它冒出了细细的热烟。

好香。

我不知道是我饿了,还是它真的就这么香,拨开粽叶之后,迎面扑来的是糯米和豆类的清香,它的体积注定了一般的锅煮不动,必须是厚重的高压锅,气压和滚水将它挤压成了一个果冻一般的大块儿,每一粒米都牢牢地结合在了一起,它已经不能算粽子了,而是更像结结实实的米糕,还有绿豆沙,用料很扎实,没有一点多余的配料,就是单纯的绿豆,在粽子里被压成了沙,厚实的一大块儿贴着糯米糕,用筷子一夹,就干脆地散落开来,散发着那种粮食特有的,淳朴而安稳的香气。

我咬了一口,不甜不咸,就是糯米的本味,温热的一口下去就抚平了绞痛的胃,身体舒服了许多。吃了几口有些干,我想着我把周围的吃掉,肥肉就挖出来扔了吧——肥肉,即使是阎王爷应该也不会怪罪我。然而当我真正地找到那块肉时,它已经不能叫肥肉了,应该叫油,它藏在粽子中间,不大,被包裹得严严实实,然而筷子一拨,它就轻盈地,化成油滋润开来,它浸入了绿豆沙,又浸入了糯米,粮食朴素的样子在这一刻发出光来,原来它不只是一块肥肉,它被高压锅压了几个小时,在滚烫的水里上下碰撞,腻人的脂肪全化成了晶莹的油,温暖的猪油香。

我的基因里有什么?有傍晚放学回家时,抬头看到厨房的那一盏黄灯,有刚出锅的红烧肉,先舀两勺肉汁浇在饭上,是最本源的,简单,干净,熬煮许久,能饱肚的,家的味道。

我没想到一个简单的猪油会给我这样强烈的感受,尤其是是当一个人在陌生城市,每天靠着外卖度日时,这种简单却滋润的味道就显得尤为可贵了起来,我很少想家,但那个早晨,那个粽子温暖了我,就像一直藏在柜底的棉裤,臃肿,丑,但是穿上才发现它暖得结结实实,也不会把腿勒得难受,触感舒适地,在一个寒冷而心慌的早晨,突兀而惊喜地把我的胃安抚得妥妥贴贴。

后来我又拿了许多次肥肉粽子,不用抢,虽然它还是一如既往地被留在了最后,但是对于我而言,它已经成为了值得我期待的一个温暖的早晨。

离开那家公司之后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的粽子,我还是不会去买糯米类食物,但是每当我想起曾经在那家公司的记忆时,首先跳出来的就是阳光下丰盛的早餐堆,和没人想要,却如此好吃的肥肉粽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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